汉昌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
参见“觉罗”(1752页)。
?—1274元代著名建筑师。回回人。祖籍大食国。初仕忽必烈于潜邸。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受命管茶迭儿(蒙语“庐帐”之意)局,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至元元年(1264),修琼华岛(在今北海公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见“永陵”(635页)。
契丹语,指无蚊蚋、水草丰美的地方。亦有以此作为专名,如辽太宗耶律德光所置“国阿辇斡鲁朵”(永兴宫),下属四“瓦里”(一级组织名),其中之一则称“抹”(见《辽史》卷31)。金代初年,因袭契丹诸抹而置群牧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色布腾巴勒珠尔。绰罗斯氏。噶尔丹博硕克图汗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乳母之父晖特和硕齐狩猎巴里坤,被哈密伯克额贝都拉长子郭帕伯克俘虏,献于清。后获宥,授一等侍卫。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