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格里
见“桑日”(1936页)。
见“桑日”(1936页)。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
契丹王朝军种之一。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契丹谓精骑为铁鹞,谓其身被铁甲,而驰突轻疾,如鹞之搏鸟雀也”。契丹设有左、右铁鹞子军详稳司,属北面军官。高模翰曾兼总左、右铁鹞子军。西夏党项平夏部亦设之。行
西夏侍卫军名。由党项豪族善弓马者精选5千人组成,分三番宿卫,人月给米2石作为给养。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达赖乌巴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顾实汗第四子。初被拜巴噶斯育为子,与鄂齐尔图车臣汗一同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康熙十六年(1677),鄂齐尔图车臣汗为准噶尔部噶尔丹击败后,徙
即“流求”(1942页)。
335—376晋代吐谷浑王。一作“辟奚”。姓吐谷浑氏。※叶延长子。好学。晋永和七年(351)父死,嗣立。咸安元年(371),畏前秦苻坚势盛,臣附之。遣使入贡于秦,献马5000匹,金银500斤,受封安远
见“福余卫”(2412页)。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前699春秋时楚国王室、将领。与楚同姓,《史记·屈原传正义》:“楚王始都是,生子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曾任楚国※莫敖(官名,位次于令尹)。楚武王四十年(前701),战败郧国(今湖北郧城),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