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斡脱”(2424页)。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见“耶律延禧”(1309页)。
书名。明金幼孜(1368—1431)撰。1卷。幼孜本名善,以字行,新淦(今江西新干)人。建文二年(1400)进士,授户部给事中。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十七日成祖北征瓦剌答里巴、马哈木等,至八月初一
1801—1861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被确认为洛桑年智华之转世,于嘉庆十年(1805)迎请坐床,十二年(1807),在嘉木样前出家,十六年(1811),入经院学习。二十五年(1820)从贡塘·嘉贝
元、明时期对仫佬族先民的称谓。主要分布于今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及相邻地区以及贵州南部。由古代西瓯、骆越、僚、伶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保持“从母不从父”的传统习惯,血缘组织结构牢固。从事农业生产,推行封建制
即“龙凤翔”(495页)。
黎族的自称。参见“黎族”(2514页)。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1304—1355元朝大臣。又译朵而只。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六世孙,※脱脱之子。初任宿卫。英宗至治二年(1322),任集贤学士。次年,随英宗幸上都,八月南坡之变,英宗被叛臣铁失等所弑,他亦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