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于越”(58页)。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见“满都鲁”(2390页)。
见“乾陀罗”(1982页)。
见“开圣丹宝”(215页)。
元地方政区名。蒙古汗国于金哀宗天兴二年(元太宗五年,1233)灭东夏国后,于乙未年(1235)立开元、南京两万户府。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将两万户府更属辽阳路总管府,二十三年改置开元路(一说金末蒲
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科敛”,即捐税。蒙古国建立前,一些部已有赋税,牧民每年纳牲畜若干头于那颜,1206年建国后,分别由千户、百户层层征纳。怯薛(禁卫军)之马匹及应用物品、诸王驸马聚会时所需,
见“萧塔不烟”(2002页)。
明代云南蒙化府(治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土官。永乐十三年(1415),袭蒙化州判官。正统五年(1440),上粮捐升府同知,仍掌州事。因从征麓川有功,晋四品衔。又以功擢土知府,旋升从三品、散官亚中大夫,
即“锡古苏特”(23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