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一种称谓。亦称“清真教门”。元代杭州建有真教寺,关鉴著泉州《清净寺碑记》,始有“真教”、“清净”之称。为元末、明初称伊斯兰教为“清真教”的由来。此称主要在回族及部分东乡、保安、撒
?—1704清朝将领。土默特部人。蒙古族。纳喇氏。锡喇布长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承袭都统职,掌土默特左翼,驻守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五年(1686),受命卫护,投清之厄鲁特部和
470—501北魏宗室。又称直懃驾头拔羽直,字叔翻。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前废帝※元恭之父。太和九年(485),封广陵王,加侍中,为外都大官。后为大理,加卫将军,典决京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鲁所。永乐四年(1406)月设。
唐代※黠戛斯首领。“俟利发”为官号,职位极崇,掌一方军权。初受薛延陀制约,薛延陀被灭后,于唐贞观二十二年(648),亲至长安(今西安),受到唐太宗殊遇,设宴欢迎,热情款待。在酒宴上,向唐太宗请封,表示
书名。亦名《华阳国记》。东晋常璩(字道将,蜀郡江原即今四川崇庆人)撰。凡12卷,附属1卷。书成于永和十年(354)。宋以后刻本渐多,现存本以明嘉靖张佳胤刊本和刘大昌刊本为最早,《四部丛刊》、《四部备要
又作“勒贯”,见“司廊”(654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1211—1279元朝大臣、政治家。全名赛典赤·赡思丁·乌马儿。阿拉伯语“赛典赤”,意为“荣耀的圣裔”,“赡思丁”意为“宗教的太阳”,“乌马儿”意为“长寿”。回回人。出生于中亚布哈拉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