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奴部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比另3部高,部首领可称“古邹加”(官名,只有出身王族的“大加”才能得此称号),可“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疑其即西汉末沸流(水名,今浑江,一说其支流富尔江)国王松让所统之部。原居今吉林省通化市一带,后散布到辽宁省浑江流域。参见“高句骊”(1911页)。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比另3部高,部首领可称“古邹加”(官名,只有出身王族的“大加”才能得此称号),可“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疑其即西汉末沸流(水名,今浑江,一说其支流富尔江)国王松让所统之部。原居今吉林省通化市一带,后散布到辽宁省浑江流域。参见“高句骊”(1911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随十一世达赖喇嘛往各处瞻礼布施,深得信赖。加恩破例由代琫晋升为噶伦。咸丰二年(1852),奉命同乍丫守备查办乍丫地区小喇嘛拘禁诺门罕,焚掠敕书、印信及寺院财产案,拿获首犯彭
即“广开土王”(133页)。
见“主译者”(620页)。
见“阿哈”(1194页)。
书名。罗福苌、罗福颐撰,14卷。本书以元脱脱《宋史·夏国传》为基本史料,旁搜别史及有关史书记载西夏史事者约50余种为注,略仿裴注《三国志》例,不厌其详,并记其所从出。罗福苌始撰,稿未及5卷而病逝。其稿
?—1335元顺帝皇后。钦察伯牙吾氏。太师太平王※燕铁木儿女。至顺四年(1333),立为皇后。至元元年(1335)六月,兄中书左丞相唐其势以谋逆伏诛,因匿弟塔剌海于后宫,被迁出宫,幽禁于上都(今内蒙古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元朝官员。回回人。祖籍中亚不花剌(今布哈拉)。曾祖马哈麻随蒙古军东迁,后居大都(今北京)。撒的迷失子。初充侍卫。武宗至大(1307—1311)年间,任尚服院长史,历迁利用监大使、京畿运粮提举,河间运判
?—1738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王岱舆撰。是书为作者文集。分上下两卷,共40篇。上卷20篇,讲宗教哲学;下卷20篇,主要讲教法。该书旨在卫护伊斯兰教,批驳儒、佛、道与伊斯兰教乖违之处。有崇祯十五年(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