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嘉靖年间腊尔山地区苗民起义。腊尔山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地区。嘉靖十九年(1540),该地连遭旱灾,粮食欠收,而土司和卫所官吏苛虐无度,民不聊生,奋起反抗。二十二年(1543),贵州铜仁平头苗首领※
?—179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多拉尔氏。世居黑龙江。乾隆二十年(1755),以索伦马甲从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叛乱,擒辉特台吉巴雅尔,因功擢二等侍卫,寻迁头等,授骑都尉加一云骑尉。二十五年(1760)
1324—1365元顺帝皇后。蒙古弘吉剌氏。毓德王孛罗帖木儿之女。后至元三年(1337),立为皇后。生皇子真金,2岁夭亡。性节俭,不妒忌,以礼法自持,严掌内宫事,深受顺帝敬重。
地名。汉代置。隶属太原郡。晋初,为新兴郡属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古城。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孙、铁弗匈奴之刘虎居其地。其后裔建夏国(407—413),为十六国之一。
见“乞烈尼卫”(125页)。
蒙古部首领。又译忽都剌、忽必来。孛儿只斤氏。※合不勒罕子。勇力过人。※俺巴孩罕被塔塔儿部执送金廷处死后,嗣为蒙古近亲诸部首领,称罕(汗)。遵遗命,聚宗亲诸部谋复仇,屡用兵于金边。一说宋绍兴十六年(11
见“奉诚可汗”(1290页)。
契丹王朝时期重修的著名佛寺。位于今北京门头沟区马鞍山。始建于唐,原名慧聚寺。辽道宗咸雍年间(1065—1074)沙门法均在此建戒坛说戒,影响很大。明正统时改称万寿寺,至清大修,因该寺以戒坛闻名,故改今
清代东北封禁地区界线。俗称柳条边、条子边、柳墙等。满族贵族夺得全国政权后,把盛京、吉林辖境部分地区视为“祖宗肇兴”之地。为保护“龙兴重地”,以固“根本”,严禁关内汉族等居民进入打猎、耕垦、采挖人参。同
参见“白衣”(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