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唐代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建立的政权名。一作振国。隋末,粟末靺鞨厥稽部首领突(度)地稽率部千余家徙柳城(唐称营州,今辽宁朝阳)内附;唐总章元年(669)高丽国亡后,附高丽的粟末靺鞨乞乞仲象(一说为大祚荣)所
?—1285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氏。骁勇善战。初任忽必烈宿卫。从征大理。中统三年(1262),随军平山东李璮之变。谏免私贩马于南宋者罪,籍为兵。任千户,戍蔡州(今河南汝南)。至元五年(1268),随都
书名。史愿撰。愿初仕辽,降宋后撰此书,详载亡辽史事。原书久佚,卷数不详。《三朝北盟会编》中多处大段引用此书,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佤语、拉祐语音译。意为“富有者”。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原始公社解体过程中产生的富裕阶层。占有较多的生产与生活资料,但不是所有富裕户都是“珠米”,必须出资先剽相当数量的牛以后,才能得到群众公认。除本人
1367—1449明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萨迦派住持显教之大德雅楚桑结贝的弟子。笃信系解派教授及修次第论,曾在拉萨北彭域地区建那烂陀寺,以十大经论立宗,讲说64部经典、40部经论疏释。平生唯以讲述佛经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见“并州丁零”(891页)。
见“癿加思兰”(816页)。
1886—1970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北京八。清醇亲王奕䥈之子,过继钟郡王奕詥为嗣。光绪十六年(1890),封二等镇国将军。后晋辅国公,又袭贝勒。三十四年(1908)加郡王衔。早年
白族古碑。明代景泰元年(1450)秋刊刻。五峰兰雪道人杨安道书并篆额,白族石匠杨宗刻字。正文17行,行11至41字,右行,正书。原碑立于云南大理喜洲凤阳村三灵庙内,已毁,唯留拓片。所记乃南诏、大理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