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词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
亦作“琥珀槌”,即“火不思”(392页)。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满语意为“顶上托子或梅针箭铁挺”。因分布于叶赫河(在今吉林省梨树县境),故名。因靠近明设马市镇北关,故又称北关。始祖星根打喇汉(一说即打叶)。明宣德间(1426—1435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
见“阿古柏”(1202页)。
明清两代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官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土司是元代以来封建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对其土著首领授与世袭官职,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特殊地
蒙古语音译,又作“忽里台”、“忽邻勒塔”、“忽鲁勒台”、“忽邻勒台”等。《元朝秘史》释为“聚会”。原为氏族部落内部的族众会议。随着阶级分化,那颜贵族阶级的形成,逐渐演变成氏族部落首领、显贵上层参加的议
羌民反清斗争。顺治十二年(1655),威州附近龙溪、蒲溪等寨羌民配合张献忠起义军余部举行暴动,“攻城掘冢,势甚猖獗。”四川总督李国英令行威茂监军道佥事程翔凤、松潘镇总兵王道明等,分六路出兵,将暴动镇压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喀什市。辖疏附、伽师2县。管领村庄20处、9驿站、43卡伦、汉屯8处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牧地。隶喀什噶尔道。1913年改为县。居民1
见“脑毛大”(1901页)。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又作奔古尔著簇、奔古尔着簇。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六年(1470),族人龙卜节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衣服、彩缎等。此后,其首领不断依例入贡明廷。成化十二年(1476)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