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布七族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丁青县境,今属昌都专区。“霍尔三十九族”中恰色、嘎尔康、嘎堆、嘎麦、那如、多尔堆、多尔麦等7部落的总称。《霍尔三十九族简史》载:琼布家族是象雄王朝时应供上师的后代,初居阿里,后辗转迁至丁青一带。原由霍尔王管辖,后直属驻藏大臣,辛亥革命后归噶厦政府,民主改革后,属丁青县。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丁青县境,今属昌都专区。“霍尔三十九族”中恰色、嘎尔康、嘎堆、嘎麦、那如、多尔堆、多尔麦等7部落的总称。《霍尔三十九族简史》载:琼布家族是象雄王朝时应供上师的后代,初居阿里,后辗转迁至丁青一带。原由霍尔王管辖,后直属驻藏大臣,辛亥革命后归噶厦政府,民主改革后,属丁青县。
高句骊国官号。又作意俟奢、竟侯奢。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等级“大官”中之第五等,位于※“小兄”之下,※“乌拙”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此名。
见“乜克力”(44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①清代八旗各内外大小机构等所形成的文书档案的总称谓。 ②※旗籍亦称“旗档”,指八旗二十四都统衙门所保存的《比丁册》、《佐领户口册》,是※旗人的丁籍、户籍,属原始档案。由于“丁册”亦言“丁档”,故※开户
见“苦夷”(133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达搯室韦。史称该部分布于古冻末河、那河流域,学界对此二河比定不一,今所在无定论,有四说:一说在嫩江下游以西今吉林省大安县至黑龙江省扎赉特旗地区;或认为应在今松花江下游以南、以东地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东部或左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在东故名;古人习以东左西右,故又名左部。其地应在今浑江或鸭绿江(上、中游)之东。参见“高句骊”(1911页)。
藏语音译,即松耳石,又称绿松石。是藏族常戴的玉石类装饰品。有绿、白、红之分。这种宝石有些出自汉地,有的产于西藏。现广泛流传,男女均佩戴,也多用于装饰各种器物,以示珍贵。佩玉之俗始于吐蕃,并转为官员※章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