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大员”(76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书名。简称《朔漠方略》。清温达等纂。48卷。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始于康熙十六年(1677)六月,迄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月。卷首载康熙帝玄烨御制《亲征朔漠纪略》和温达奏进的《亲征平定
唐置地方政区名。或简称忽汗州。唐先天二年(713)置。因境内有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得名,又因置于渤海国地区故又曰渤海都督府。辖地初只领有今长白山北麓,牡丹江上中游和松花江上游地区。后东临日本海;西以第
?—1267元朝大臣。女真族。中书左丞相※粘合重山子。初随军攻宋。太宗十年(1238),以江淮安抚使嗣行军前中书省事。建言大将察罕废屠城旧制,使寿春城民获免。世祖中统元年(1260),授西京路安抚使,
①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初称辽州。李渊建唐不久,武德二年(619),契丹※内稽部附唐,被置是州安顿,为开唐纳契丹建州之先。初置总管府,治燕支城,后侨治营州城内(今辽宁省朝阳)。七年(624),废总管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①古地名。在今福建福州市,一说在闽北浦城一带。汉高祖五年(前202),因无诸率闽越人佐汉灭项籍有功,复立闽越王,定都于此,为闽越政治、军事、经济中心。 ②古县名。在今福州市。东汉置,晋废。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
见“交钞”(8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