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指契丹皇帝四季游动时处理公务和居住的牙帐。《辽史·营卫志》记其形制:“木柱竹榱,以毡为盖,彩绘韬柱,锦为壁衣,加绯绣额。又以黄布绣龙为地障,窗、槅皆以毡为之,傅以黄油绢。基高尺余,两厢廊庑亦以毡盖,无
见“萧匹敌”(1992页)。
契丹传统礼仪。早年,于选举部落联盟首领时举行,开国后沿袭,演化为皇帝登基仪式。相传于遥辇氏阻午可汗时制定。新帝接位,积薪为坛,受群臣玉册,燔柴祀天。具体仪式有两记。《燕北录》载:先于契丹宫内选择9人,
※黑水羌迁居关中渭北一带者的简称。参见“黑水羌”(2227页)。
?—1191金大臣。本名阿土古。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曾孙、国论乙室勃极烈阿离合懑孙。初从海陵王南征,为都统。正隆六年(1161),战瓜洲渡(今江苏扬州市南),功最。改祁州刺史。世宗大定二年(1
书名。张大(字小云)辑。光绪十九年(1893)成书。25卷。分定浙志功、靖腆志威、平蕃志伐、迎銮志恩、分注志谟、科第志例、筹海志防、守营志烈、经制志政、驭禄志储、建牙志盛、祠宇志典、孝烈志节、撰述志目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为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总兵官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一、二、三等总兵官对等改为一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后唐庄宗对吐谷浑首领白承福所赐姓名。见“白承福”(6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