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满宜
清乾隆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永绥厅(今湖南花垣)勾补寨人。苗族。乾隆五十二年(1787),百户诬陷其偷盗贩牛商牛只,并借此向全寨苗民敲榨勒索,乱捕乱抄,愤而率寨中苗民反抗,横遭惨杀。七年后,※石柳邓、※吴八月以为石满宜复仇为号召,掀起了自乾隆六十年至嘉庆元年(1795—1797)间湘贵川边区苗民大起义。
清乾隆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永绥厅(今湖南花垣)勾补寨人。苗族。乾隆五十二年(1787),百户诬陷其偷盗贩牛商牛只,并借此向全寨苗民敲榨勒索,乱捕乱抄,愤而率寨中苗民反抗,横遭惨杀。七年后,※石柳邓、※吴八月以为石满宜复仇为号召,掀起了自乾隆六十年至嘉庆元年(1795—1797)间湘贵川边区苗民大起义。
见“怛逻斯”(1501页)。
金大臣。本名胡剌。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按春猛安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累官太学助教、应奉翰林文字、河东路提刑判官。滑州刺史、河东南路按察副使、寿州防御使。贞祐(1213—1
金代海陵王末年起义领袖。名又记作瓜里。契丹族。初为咸平府谋克。正隆六年(1161),西北路招讨司译史撒八举行起义,山后四群牧起兵响应,他率部自山后逃归,被咸平府少尹完颜余里野疑为参与起义,家属被捕,被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明与后金国的战争之一。“萨尔浒”,满语意为“犁挽钩”。明朝为维持其在辽东的统治,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以杨镐为辽东经略,调集10余万军队(号称47万),企图一举歼灭后金。次年三月,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
?—344十六国时期前燕宗室、将领。字元邕。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辽东公慕容廆庶长子。骁武有雄才,获宠于父,受委重任,行师征伐,累有战功,威振周邻诸国;善抚下,爱儒学,为士大夫及将
元地名。一作聂延城,清文献作纳延城。故址约在今黑龙江省拜泉县中兴镇东南方。为元代捞珠之所。
?—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萨克达氏。雍正四年(1726),由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历官甘肃布政使、江西和山西巡抚。乾隆十七年(1752),以令富户出资抚恤平阳灾民罪革职。二十年(1755),以
参见“玛木特衣”(9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