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令泥落”,掌管全国军事机务、兵备、边防等,属上等司。用50两银司印。长官为都枢密使、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用20两银镶铜印或15两铜印。天盛年间(1149—1169)枢密位有六大: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以某个男始祖或女始祖之后裔组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基本特征为;实行外婚制,在本世系群内不能通婚;始祖明确,系谱清楚;由若干近亲家族按系谱连结组成血缘村落;有头人负责领导生产、分配和组织集体活动;耕地共有,
?—180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由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郎中、内阁学士、江苏按察使、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浙江巡抚。五十二年,由海道运谷20万石,援清军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受嘉奖。旋
契丹王朝组织※著帐户服各类杂役的机构。据《辽史·百官志》,有笔砚局、牌印局、䄄褥局、灯烛局、床幔局、殿幄局、车舆局、御盏局、本班局。各局分置“郎君”统理,属北面著帐官中之祗候郎君班详稳司
我国云南省部分地区自称毕僳(米必苏)的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及其相邻的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的部分地区。使用人口6000左右。在国外,缅甸、泰
见“纳都”(1267页)。
即“段辽”(1693页)。
傣语作“祖腊萨”,意为“小历”。傣族的传统历法。使用历史悠久,约自西汉元始(公元1—5年)之后不久,就逐渐接受汉族以干支和十二生肖纪时的影响,如傣语中的干支大多数是上古汉语借词。其天干称“母”,地支称
见“可吉河卫”(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