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三卫,满洲源流考》作斐森卫。永乐三年(1405,一作四年)八月,古儿伐里女真首领买罕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以买罕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在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普耳萨西北的斐森屯,一说在呼兰附近。次年八月买罕等复入朝贡马。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福三卫,满洲源流考》作斐森卫。永乐三年(1405,一作四年)八月,古儿伐里女真首领买罕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以买罕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在今黑龙江下游左岸普耳萨西北的斐森屯,一说在呼兰附近。次年八月买罕等复入朝贡马。
见“耶律合住”(1310页)。
见“耶律奴瓜”(1309页)。
地名。原名麻陇。东连瞻对,东南接义敦县,南界巴安县,西以金沙江与同普界。历为德格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封土舍降德为麻陇千户,驻扎大吉官寨。宣统元年(1909),改土归流,改为县,隶巴安。
见“柳条边”(1576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见“史记”(565页)。
见“库页岛”(1109页)。
即黑马奶,见“马湩” (159页)。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