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
1483—1530印度莫卧尔王朝(1526—1858)创建者。帖木儿王朝(1370—1506)创建者※帖木儿古列根之后裔。1494年继其父为费尔干领地统治者,曾占据撒马尔罕。1504年在※月即别※昔班
近代壮族农民运动之一。***战争后,郁江流域壮、汉族地区土地百分之八十为地主阶级所据有,地租赋税骤增,农民穷困。清咸丰元年(1851)秋,广西永淳县(今属横州)十三屯壮族爆发大规模的抗租运动,选派黄可经
即“额登喀喇”(2535页)。
见“长孙嵩”(364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忽鲁”为“统领”之意,“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统领官”、“统帅”、“将军”之意。《金史·国语解》谓:“统领官之称。”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
抗日战争时期,晋绥地区党的领导机关。1940年4月《中共中央关于绥远敌占区工作的决定》规定:为使绥远敌占区工作与晋西北相连接起来,并依靠晋西北之雁北地区发展绥远敌占区的工作。成立晋绥边区党委,受晋西北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1728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维吾尔族。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散秩大臣阿喇纳领兵赴辟展,偕众迎降。时阿济斯和卓拒降,走准噶尔,在策妄阿拉布坦授意下,胁吐鲁番众数千户徙喀喇沙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