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册
见“红史”(942页)。
见“红史”(942页)。
约1824—186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称布孜尔罕、布孜罕、阿里木格尔。维吾尔族。匿居浩罕之※张格尔和卓子。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在浩罕军官阿古柏伯克及阿里达什等挟持下,率军侵入喀什噶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见“巴尔达齐”(414页)。
即“哲德沙尔”(1859页)。
又作“乌骨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方言曰‘再休’,犹言‘再不复’也”,即“休再如此”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
书名。亦称《越绝记》。作者为谁说法不一:一说子贡或子胥所撰;一说东汉袁康所撰;也有人认为非一人一时所作。原书为16卷25篇,现存15卷19篇。记述吴、越两国的山川地理、建置、都邑、封官授爵、人物事迹等
见“巴答卫”(412页)、“卜答卫”(20页)。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见“兀儿”(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