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铁溜背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有理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有理一方赔偿损失。
见“大父”(76页)。
见“穆亮”(2555页)。
?—174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辅国公衮占次子。康熙五十二年(1713)父死,袭札萨克辅国公。五十四年(1715),受命于本地备御准噶尔部,散秩大臣
县名。藏语称“佳桑”,意为“铁桥”。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大渡河沿岸。五代孟蜀时,置碉门、黎、雅、长河西、鱼通、宁远六军安抚司。宋因之,隶雅州。元置六安抚司,属吐蕃等处宣慰司鱼通万户府。后改六番招
见“文散官”(388页)。
羌族部落名,亦国名。原居河西走廊弱水上游及其以西地区。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在位)初,匈奴向河西扩张,迫使其大部西迁至阿尔金山以西,在阳关西“千八百里”建立国家,成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余众西迁至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643页)。
元明清时土家族土司。元置,有上、下桑植宣慰司之分。明洪武七年(1374),合二司为一,仍旧称,授向思富为宣慰使。治所位于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嘉靖至隆庆年间(1522—1572),土司官民曾为御倭做出重要
1863—1922清末民初抗垦斗争组织者。又译作陶克涛、陶各陶、陶什陶、套克套、脱克脱、陶克陶胡等。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北部塔户域人。蒙古族。姓包。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因反对清政府的移民开垦政策和旗札萨
?—1278元朝宗王。又译忙阿剌、忙兀刺,忙安。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子。母※察必皇后。初以李槃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九年(1272),封安西王,以京兆为分地,驻兵六盘山,兼领河西、吐蕃、四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