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头
解放前京族渔民劳动组织的首领。由网丁民主推举劳动力强、生产经验丰富、技术全面的长辈担任。职责是组织安排网丁进行渔业生产;负责承租添置和分派人员管理渔具;主持渔业生产中的宗教仪式。是渔民劳动组织的核心人物。和渔民一起参加劳动,无任何特权和报酬。
解放前京族渔民劳动组织的首领。由网丁民主推举劳动力强、生产经验丰富、技术全面的长辈担任。职责是组织安排网丁进行渔业生产;负责承租添置和分派人员管理渔具;主持渔业生产中的宗教仪式。是渔民劳动组织的核心人物。和渔民一起参加劳动,无任何特权和报酬。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
?—1461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
蒙古族投掷器具。蒙古语音译,意为“投掷”。起源于1300多年前,是北方游牧、狩猎民族在狩猎中创制的工具和武器,用以狩猎和作战。平时用以锻炼身体和提高投掷技术。后来发展为蒙古族的传统运动项目。其形状如镰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撒里必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官名。又译巴思哈黑。突厥语,意为“镇守者”,即蒙古语“达鲁花赤”的同义词,与阿拉伯语之“莎黑纳”义相同。王磐《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载:“国朝之制,州府司县各置监临官,谓之达鲁花赤”。《世界征服者史》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又名云接寺塔。俗称中寺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位于中京道光中府(今辽宁朝阳)。在今朝阳东凤凰山(古称龙山)上,现存佛寺上、中、下三处,山顶为上寺,下行一里为中寺,下寺居山腰。上、中寺各有塔遗存。上寺
契丹民族祭祀的一种猎神。据《辽史》载:“辽俗好射筈鹿,每出猎,必祭其神以祈多获。”(卷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