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荒小记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即“完颜守绪”(1153页)。
东汉时鄯善王。光武帝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与莎车王贤遣使向汉贡献,西域复通。二十一年(公元45年)与车师前王等共18国俱遣子入侍,献珍宝,请汉复置都护,以阻遏莎车之侵扰。未获允,侍子被遣还,乃致书
古地名。见“金城县”(1475页)。
即“额尔德尼昭”(2535页)。
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三日(1907年9月10日),清政府特派钦差全权大臣张荫棠同噶伦擦绒·汪曲结布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国全权大臣戴诺谈判,于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1908年4
?—1824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姓瓜尔佳氏。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健锐营蓝翎长补前锋校。后历任参领、副将、总兵。五十四年(1789),擢乌鲁木齐提督。嘉庆四年(1799),官乌鲁木齐都统。七
见“指挥使”(1621页)。
即“笃进”(1677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