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莎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缴之“官粮”)等。1926年,当地居民向西藏地方当局具结书申明,每年例规所交差税纯系土地税。扎布让宗亦明令其居民护守公贡桥石标以上,向南北直伸之西藏边界。至1952年,当地居民多数人仍向扎布让宗交纳差税。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缴之“官粮”)等。1926年,当地居民向西藏地方当局具结书申明,每年例规所交差税纯系土地税。扎布让宗亦明令其居民护守公贡桥石标以上,向南北直伸之西藏边界。至1952年,当地居民多数人仍向扎布让宗交纳差税。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元末明初云南师宗州土官。彝族。其祖辈为大理三十七蛮部之一师宗部首领,元末袭父职。明洪武十四年(1381),太祖遣傅友德为征南将军、蓝玉为左副将军、沐英为右副将军征云南。次年归附。十六年,设置师宗州(治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蒙古国※蒙哥汗皇后。又译忽秃灰。弘吉剌氏。忙哥陈之女。《史集》作亦乞列思氏兀鲁带之女。生班秃、玉龙答失2子。蚤卒,后妹也速儿继为妃。至元三年(1266),追谥贞节皇后。
1228—1370元代伊斯兰教经师。本名不鲁罕丁。查者例绵(今伊朗卡泽伦城)人。大商人。元皇庆年间(1312—1313),随贡使来泉州,住排铺衔,修回回教(即伊斯兰教),受邀主持清净礼拜寺,任“摄思廉
见“阿吾勒”(1207页)。
元代诸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简称宗仁卫。仁宗延祐年间,漠北大风雪,羊马驼畜尽死,人民流散,以子女鬻人为奴婢者众多。英宗至治二年(1322),纳丞相拜住谏,立宗仁卫以收养被卖为奴的蒙古子女。由拜住总卫事
西夏官署名。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属次等司。长官称令公或府主。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1剌史、6都案、6案头。
见“噶伦”(2498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