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见“扎底”(190页)。
契丹语。又译纳拔、纳跋、纳钵、剌钵、纳宝等。即“行营”、“行帐”、“营盘”之意。本指契丹皇帝出行时居止的帐幕,宋庞元英《文昌杂录》称:“北人谓住处曰捺钵,四时皆然,……是契丹家语,犹言行在也。”历史上
见“也里可温”(14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见“科布多”(1674页)。
辽封爵。重熙(1032—1055)中,耶律别古得受封;清宁十年(1064),西北路招讨使萧术哲以守边有功晋封;太康元年(1075),驸马都尉霞抹受封;大康中,上京留守姚景行追封。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萨满的岁时集会。鄂温克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族地区,因分散居住,各地举行时间、仪式等不全一致。阿荣旗境内,每年农历四月间举行,故又名“四月会”。全“毛哄”(大家族)的人都参加,请主
?—818渤海国第八世王。※大元瑜弟。唐元和七年(812),定王元瑜死,权知国务。次年正月,唐宪宗遣内侍往册其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正式就位,改元朱雀。在位期间,遣使朝唐最
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