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1656—1681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子。康熙八年(1669),父卒,继职。因年幼,清廷委任其叔木祷代理司务。十二年(1673),吴三桂据云南叛清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升临江州府置。治拉哈苏苏(赫哲语“老屋”之意)。辖域南北430里,东西400里。东连绥远州,西越松花江,南临密山府,北接俄罗斯阿穆尔省之徐尔固镇。隋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参见“滚很召”(2465页)。
①(?—1667)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一世孙,※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色特尔子。初附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父归服后金。崇德五年(1640),朝觐皇太极,赐仪
东乡族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族组织。以血缘亲疏又分“大家伍”与“亲家伍”。“大家伍”系同一曾祖父或高祖父后代的单个家庭构成;“亲家伍”系同一祖父的后代组成的单个家庭。“亲家伍”的职责为会商办理婚丧祭祀,排解
河西回鹘驻牧于贺兰山(今宁夏境)地区的一部。见“河西回鹘”(1507页)。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见“四楼”(5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