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仔兰
即“噶玛兰”(2500页)。
即“噶玛兰”(2500页)。
即“黑龙江”(2227页)。
清代新疆伊犁钱币铸造机构。乾隆四十年(1775)设置。位于惠远城西街。由抚民同知管理。有炉2座。以乌什、喀什噶尔(今喀什)、喀喇沙尔(今焉耆)等处铜3900斤,本地产铜6000余斤、铅4200余斤、点
见“花剌子模”(999页)。
书名。西南民族史志。4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是书据史籍、册档及实地调查材料,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写成。以唐代诗人白居易《赠别微之》诗中“君还秦地辞炎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
见“罗桑丹贝坚赞”(1423页)。
见“领民酋长”(2075页)。
藏语音译,一作厥本堪布,意“供祀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祭祀供品、宗教活动安排的僧官职称。
金代钞币之一。宣宗元光二年(1223)五月,以绫印制。每贯折“贞祐通宝”钞50贯。与银钞等诸钞并行。行之未久,银价日贵,钞价日贱,民仅以银论价。金廷遂定法以纠之,银1两不得过“兴定宝泉”300贯,凡物
1678—1738清代德格第四十二世土司兼德格寺主。旺钦衮波次子。曾征服石渠、江西、白玉及竹庆等地一些部落,势盛。清雍正四年(1726),为清松潘镇总兵招抚,授德格安抚使职,赐金印。十年(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