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孙服
见“质孙宴”(1467页)。
见“质孙宴”(1467页)。
见“博尔忽”(2150页)。
书名。又称《剿定新疆记》。清魏光焘撰。全书8卷。4卷为武功记,叙同治三年(1864)新疆库车农民起义至光绪九年(1883)新疆设置道厅州县情况。4卷载述粮饷、归地、新疆置省、善后等事务。是研究新疆近代
朝鲜族民间祝寿习俗。亦称“回甲”、“周甲”、“花甲”、“华甲”。指60周岁生日。意指回到所生之年迎接新的甲子,故名。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子女要为父母举行盛大的“还甲宴”祝寿仪式。若父母同庚。可选一
见“阿巴海”(1201页)。
即“万俟洛”(104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本部左翼中旗之东。东至西雅博克,西接额尔沁乌苏,南抵乌兰商达,北达庞克尼屯。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八年(1719),析多尔济阿喇布坦所辖人户别为1旗,令成衮札布辖之
?—1767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喇布珠尔孙,※丹忠之子。清乾隆五年(1740),袭多罗贝勒,因年幼由理藩院遣官代理。十八年(1753),授札萨克。二十四年(1759),主持部务。三十二年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共有351974人(1990),分布在云南省西盟、沧源、孟连、耿马、澜沧、双江、镇康、永德等县。还有一小部分散居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腾冲、昌宁、景东等县。西盟、沧源为佤族主要聚居区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清代诗人,经学家。字葱如,号檀河。福建闽县人。回族。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授陕西洵阳县知县。历任三水、白水、榆林、米脂等县知县,绥德直隶州知州、榆林府知府。曾游历京师、浙江、江苏、河北、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