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山
汉代乌桓人所敬仰的圣山。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位于辽东西北数千里处。一说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北。其俗:人死,称死者神灵归赤山,如汉人言死者魂神归泰山。
汉代乌桓人所敬仰的圣山。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位于辽东西北数千里处。一说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北。其俗:人死,称死者神灵归赤山,如汉人言死者魂神归泰山。
见“拉定”(136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新河卫,并说清代拉新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
①元朝官员,唐兀人。肃州(今甘肃酒泉市)人,本西夏肃州望族举立沙子,夏末以城献成吉思汗,并随军征讨,以父功授肃州路也可达鲁花赤。宪宗时赐虎符,世祖升昭武大将军,迁甘肃等处宣慰使,并统领唐兀军。中统二年
见“考郎兀卫”(68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杭爱山东、喀里雅尔山南,额尔德尼召东北。东至萨拉噶山梁接本部中左旗及中右旗界,南至察罕乌苏接军台界,西邻赛音诺颜部额鲁特旗,北抵得尔素图多奎接本部左翼前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
旧镇名。噶尔雅沙之旧称。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东南部,噶尔藏布右岸。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中英西藏条约》签订后,被迫开为商埠,为附近地区与印度贸易中心之一。新藏公路经过此境。参见“噶达克商
733—781唐朝官员。高丽人,本名怀玉,受赐改名。生于平卢(治今辽宁朝阳市),服役于唐军,为平卢军裨将侯希逸下属。乾元元年(758),平卢节度使王玄志卒,因希逸为其姑母之子,与同僚共推之为平卢军帅,
土司名。位于湖南西部。元置,治所在今永顺县东南上榔保地区。属思州军民安抚司。向达迪为洞民总管。明洪武三年(1370),内附。五年,升为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向氏世袭其地,传1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见“廧咎如”(25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