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细哲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加错那宗两宗本(县官),组成高一级的6人常设行政管理会议,称“达旺住哲”。以错那宗宗本为实际主事者,并在降喀设立宗政府,总揽门隅全权。凡遇难裁决之事则上报西藏地方政府和清朝驻藏大臣定夺。
①(?—1742)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阿弼达长子。初授副都统。康熙五十九年(1720),授参赞大臣。随振武将军傅尔丹由阿尔泰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擒宰桑贝坤。雍正元年(1723),袭都统。
?—1593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布寨、布戒。女真族(一说女真化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部始祖胜根打喇汉七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曾孙。清佳努子。明万历十二年(1584),清佳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即“梁水”(2125页)。
明朝官员。字洛水。回族。云南禄劝(今禄劝县)人。初从师云南名儒杨春震。明崇祯六年(1633)中乡试,后授四川广安(今广安县)知府。十三年(1640),张献忠率农民军进川伐夔州(今四川奉节县),四川巡抚
藏语“格威西年”的简称,意“善知识”、“良师”,亦可作“博士”或“教授”解。此称在唐吐蕃时已有。原为藏族对精通佛教经籍者的敬称,后渐成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学衔。以当众答复佛经辩难为主的考试方法录取。内分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三年(1326),“孟隆甸土官仲吾奉方物来献,以仲吾地置孟隆路。”《明史·地理志》记孟艮御夷府方位时称:“东有木朵路,又有孟隆路”。知其地在孟艮之东,与木朵相连。治
?—前637春秋时晋国大夫。出身于白狄狐氏。字伯行。其女适晋献公,生晋文公重耳。以外戚在晋任职,封大夫。周惠王二十一年(前656),晋国内乱,翌年,其二子狐毛、狐偃随晋公子重耳出亡,入白狄避难12年,
亦作按班章京,满语音译。清初八旗内的显贵大臣。分职、爵两名:①职官名。后金天聪八年(1634),由职名总兵官改称。清顺治四年(1647)又申明,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等职,皆管兵官衔,授此官者即照此衔称呼
参见“巴勒”(4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