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玛第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和睦”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乌古孙奴申、※完颜奴申、把奴申、粘葛奴申等。
契丹语音译。“厚重”之意。宋人余靖在庆历三年至五年(1043—1045)先后出使契丹,益晓契丹语,曾在辽兴宗设的筵席上作汉语与契丹语交杂的《北语诗》,受到兴宗赞赏。诗中有“两朝厥荷情斡勒”句,自注:“
即“布库”(461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县长韩绍祖、参事望月稔修,张树培总纂。铅印,4册,16卷,约20万字。卷1舆地;卷2建置;卷3胜迹;卷4民族;卷5职宦;卷6政治;卷7法田;卷8产业;卷9社会事业;卷10经济
瑶语音译,意为“瑶人”。部分瑶族自称。他称“东山瑶”。分布在广西全州、灌阳和湖南零陵、道县。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见“怀信可汗”(1117页)。
清朝管理内蒙古察哈尔部的最高长官。驻地在宣化(治今河北宣化),从一品,官阶与将军同。康熙十四年(1675),设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由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乾隆二十六年(1761),改置都统,驻张家口。掌察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高州”(19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