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公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封鬼印章等,口吹牛角,手摇铜铃并用海南话念道经,还得宰杀猪牛羊鸡等祭鬼神。驱鬼时常以卜茭杯诬陷穷人为“禁公”、“禁母”。除在病人家吃喝外,还得索取一定财物作报酬。解放后逐渐革除。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封鬼印章等,口吹牛角,手摇铜铃并用海南话念道经,还得宰杀猪牛羊鸡等祭鬼神。驱鬼时常以卜茭杯诬陷穷人为“禁公”、“禁母”。除在病人家吃喝外,还得索取一定财物作报酬。解放后逐渐革除。
清代陵寝寺庙喇嘛。清制,在东陵隆福寺和西陵永福寺都设有包衣满洲喇嘛。如宫缺一样,缺出时由镶黄、正黄和正白三旗包衣佐领下人挑补,亦可在陵上一般服役的包衣满洲人中选补。参与陵寝祭祀等活动。
见“彰信可汗”(2463页)。
即一般旗地。清代八旗官兵所拥有的田地与庄屋。(1)清入关后,经朝廷3次大规模圈地分拨,京旗官兵人等计拥有畿辅老圈地亩140 158顷,各户皆分得一份数额不等的旗地,以本身子弟从农或令户下奴仆耕种,多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二月所设之亦里察河卫改作伊拉齐或伊拉齐河卫。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南山矿区鱼儿沟。1976至1978年开始发掘。古墓石室盖木、多人丛葬。出土大量彩陶器、木器、小件铜器、海具、兽骨等。彩陶图案以三角纹为主。晚期墓葬中还出土有铁器、丝织物。为春秋至战国时
水族古老住房。一种井式草房。多用树桩、木柱筑成方形。顶上覆以杉木皮或茅草。今多用作牛棚、猪圈。与此相类之木皮房,水语称“昂牙刚”。在房之四周用杉木皮围上而成。今多不见使用。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参见“毕约”(755页)。
西夏文卷子式职官封号图表。木刻本,现存4个残卷。其中5921号卷面20×51厘米,从中间分成两列,自太皇、皇帝、皇太子以下分为七品:上品、次品、中品,下品、末品、六品、七品,与职官七品不同。每品左右横
见“耶律普速完”(1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