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清安
?—1834
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历任兵部尚书、热河都统、左都御史。十一年,复任兵部尚书。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著有《平番奏议》4卷、《舆图》1卷。
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管光禄寺事,历任兵部尚书、热河都统、左都御史。十一年,复任兵部尚书。十四年,以疾乞解职。卒,赠太子太保,谥恭勤。著有《平番奏议》4卷、《舆图》1卷。
①见“耶律术者”(1308页)。 ②见“萧仲恭”(1993页)。
1919—1943民国时期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乌兰察布盟茂明安旗人。蒙古族。幼名桑杰敖德斯尔。1918年第五世活佛圆寂后,被寻访为转世灵童。1925年迎入广觉寺,在经师指
州名。原为吐谷浑居地。北周保定四年(564),雁门郡公田弘大破吐谷浑。天和元年(566),取其地置同昌郡,寻改覃川郡,后于覃川、荣乡2郡置该州。治所在通轨县(今四川黑水县北),境内有甘松山。隋开皇四年
即“裕勒都斯”(2304页)。
参见“山哈”(118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以摄舍提部(又作摄舍提暾)置。辖地位于博罗塔拉(今博乐县)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清代诗人。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字守亭。回族。清国子监生。工诗,且有“诗癖”。诗多沉郁,露其不得志与孤芳自赏心态。著有《梦草亭诗集》。
见“鹘里尀”(2452页)。
见“玛木特·额敏”(954页)。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