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角
苗族妇女头饰。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银制,形似水牛角,中空,重达2斤,外刻双龙抢宝。上雕花纹,通常戴在帽子上,并与银牌等饰物配用。角尖上有时缀有几撮羽毛。一般在盛大节日或婚嫁时戴之。相传采用牛角形式是为表示威武雄壮。源于古时男子出嫁时所戴的角状头饰,后改为女子出嫁所戴的饰物。
苗族妇女头饰。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银制,形似水牛角,中空,重达2斤,外刻双龙抢宝。上雕花纹,通常戴在帽子上,并与银牌等饰物配用。角尖上有时缀有几撮羽毛。一般在盛大节日或婚嫁时戴之。相传采用牛角形式是为表示威武雄壮。源于古时男子出嫁时所戴的角状头饰,后改为女子出嫁所戴的饰物。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758—793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第四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五十六年(唐贞元九年,793)死,享年36岁。葬于今吉林省和龙县龙头山,其墓1980年10月被
清代新疆地名。见《清高宗实录》等书。蒙古语,意为“银灰色草原”。今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乾隆三十六年(1771),西蒙古土尔扈特部从伏尔加河下游回归祖国。同年六月丁亥,乾隆帝诏谕:将该部安置于额尔济
壮、布依、侗、水、仫佬、毛难、黎、彝、苗、哈尼等族传统婚俗。亦名坐家。男女青年结婚时(再婚除外),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中迎接新娘,女方派新娘之姐妹、从姐妹、表姐妹等十至数十人为伴娘,举行婚礼后,在男方家中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明昌元年(1190)十二月,太傅徒单克宁受封。克宁先世女真徒单部,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原名习显,大定二十二年(1182)赐今名。曾以本路军镇压移剌窝斡,攻宋,取
见“董山”(2184页)。
1281—1334元朝大臣。字止所、兼山。畏兀儿人。中书平章政事※阿鲁浑萨理长子。自幼好学,有远识。18岁,从丞相答失蛮入宿卫。至大元年(1308),任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度量弘扩,以荐贤举能为事。
石刻碑文集。桂林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印。一册,收碑文1500余篇。内容包括南朝宋到元代见于出土的地券以及刻于各岩洞石壁上的摩崖碑或石碑文记,其中不少涉及广西少数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如唐《韩云卿平蛮颂》记述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
辽早期官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所记“麻都不,县官之佐也,后升为令”,有误。《辽史·太宗纪》载:会同元年(938)十一月,辽太宗改置官制,以麻都不为县令。从而得知麻都不不是升为县令,而是改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