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蜡田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见“葛林卫”(2184页)。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1582明代海西女真族著名首领。名万,俗称“万汗”。女真族。纳喇氏。塔山左卫都督※克什纳之孙。明嘉靖十三年(1534),克什纳被族人巴岱达尔汉杀后,随父彻彻穆奔席北部绥哈城。其叔王忠(史称旺济外兰
即“兀鲁兀”(109页)。
契丹语官名。一说源于突厥语“答摩支”。为“挞马狘沙里”的简称。《辽史·国语解》称:“挞马,扈从之官。”“挞马狘沙里:挞马,人从也。沙里,郎君也。管帅众人之官。后有止称挞马者。”始置于契丹开国前,在※遥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金代京师防城军的一部分。由曾因盗窃之类而犯罪者组成,以充防筑之役。城防建筑中苦累之役皆由此等人承当。世宗大定十七年(1177),改为武卫军的一部分。
五代十国时楚王马希范同溪州刺史※彭士愁战罢讲和后所立纪其善后事宜之铜柱,亦为界标。铸于后晋天福五年(940)。天福四年秋,士愁引兵攻楚,兵败,遣子师暠率向、田、龚、朱、覃五姓首领纳溪、锦、奖三州印,请
即“乌斯多”(337页)。
?—1760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清札萨克辅国公丹济拉孙,※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同高祖兄弟。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爵。十九年(1754),受命乾清门行走,获双眼花翎。翌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