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中律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清末教育家、文学家。一名仲律、字雪斋。甘肃兰州府全县(今榆中县)人。回族。咸丰三年(1853)乡试中举,同治十二年(1873)中进士,授知县。光绪(1875—1908)初任兰州五泉书院山长。娴熟儒家文化,精通伊斯兰教教义,持律甚严。文学造诣很深,其七律诗多写兰州风光,有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其诗文存世部分收入《雪案拾遗》(1卷)。
蒙古国官员。札剌儿氏。国王※速浑察次子。谦和好学。宪宗朝(1251-1259),父逝,蒙哥汗以其兄忽林赤柔弱,不胜任,欲择其袭国王世爵,固辞,拥兄袭位,辅佐兄理事,代行军国事,事无巨细,相互谋议,处决
?—1015“宝物”一作“巴乌”。宋朝公主,甘州回鹘可汗※夜落纥(又作夜落隔)之妻。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以夜落纥击败夏主赵德明,与夜落纥同遣使告捷于宋。赐公主黄金器,封其为贤明宝物公主。五年(
傣语音译。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各村社所设管理武装的人。被授与“先憨”或“鲊憨”等军职,平时在村社内负责训练青壮年、奉命捕人和维持治安,战时听候宣慰使和勐土司调遣参战,遇有大战才征调百
卫拉特蒙古习俗。意为“剪胎发”。婴儿出生后一般都不剪发,须留至第三年秋季牲畜肥壮时,请喇嘛选一吉日,邀集亲友一起欢宴,并分别请其剃发。剃发分首剪、家剪、客剪三项程序。第一剪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
苗族主持祭祀祖先活动的头领。亦称鼓头、鼓社头。以同一血缘的家族组成的鼓社为单位举行。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广西融水地区。“吃牯脏”之俗,源于祖先崇拜。祈祷祖先保佑子孙昌盛,岁岁平安。每相隔7年、13年或2
?—602公元6世纪南方少数民族杰出女首领。亦作冼夫人。今广东电白县山兜村人。洗家“世为南越首领,跨据山洞,部落十余万家。”自幼善读春秋,勇谋兼备。在母家时已能抚循部众,行军用师,压服诸越。常劝亲族为
即“段福”(1694页)。
见“归顺州”(521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