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木娃
参见“提其辽”(2193页)。
参见“提其辽”(2193页)。
?—143东汉时南匈奴王。原封左部句龙王。顺帝永和五年(140),与句龙王车纽举兵反汉,率3千骑攻西河(治今内蒙古东胜县东南),招诱右贤王,合兵七八千,围美稷(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杀朔方、代郡长吏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回将※哈攀龙之子。乾隆十七年(1752)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任云南督标右营游击,迁东川营参将,治军严明,待人有礼,深得当地各族信任。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勃得本为天祚皇帝※永昌宫下之一抹里。又,辽太宗※永兴宫下有一※
清雍正年间蒙古诗人。字华亭、艺园。蒙古正白旗人。雍正元年(1723),中癸卯科三甲进士,充翰林院庶吉士。累官至刑部侍郎。精通汉语汉文,所著《圣主躬耕猎田诗》,是五言古诗,歌颂清朝皇帝,写得语言流利,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设置之亦东河卫均称作伊屯河卫。
渤海王国官员。唐开元十五年(日本圣武天皇神龟四年,727)秋,奉大武艺命随同宁远将军高仁等凡24人,使聘日本。是为渤海国首次赴日的友好使者。海上遇大风,船漂抵虾夷人境(今日本本州奥羽、北陆一带),高仁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日本侵占台湾时对高山族人民设置的封锁线。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台湾后,遭到高山族人民顽强的反抗,侵略者把他们视为“劣等民族”,进行野蛮的军事镇压,迫使高山族人民退入深山,并沿山设置长达四百余公里的封锁线,
元朝大臣。康里氏。初为鹰坊官。天历元年(1328),文宗即位,封储政使。至顺元年(1330),拜燕王宫相。二年,任中书平章政事,兼宫相都总管府都达鲁花赤。三年,宁宗即位,以提调忠诩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