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哲
见“赫哲族”(2422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即“臬捩鸡”(1890页)。
?—1745清代四川明正女土司。藏族。明正宣慰使嘉尔参达尔结之妻。夫故,护理印务。其夫之妾王氏有2子,及岁应袭。为阻挠其事,任用其父小金川土司汤鹏遣来随侍人等,蓄聚金川民众,布党积威。乾隆二年(173
见“拓跋焘”(1358页)。
1815—1842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五代活佛。法名罗布桑楚勒都木济克默特。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世。藏族。卫地(前藏)衮布惇多布子。乾隆晚年,创金瓶抽签制,规定哲布尊丹巴系活佛转
古代维吾尔人印章。有汗印和伯克印之分。汗印,金属制成,形正圆、直径2寸余,印色用红;伯克印,也金属制,圆而有蒂,直径寸余,印色用黑。印文首镌年份,次镌父名,下镌本人名。伯克中惟阿奇木、伊叶罕有印,余俱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丑汉驸马由永丰王(一作永丰郡王)进封。
?—174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北左翼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塔萨博罗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军占据拉萨,清军分二路向西藏挺进,奉命率所部驻柴达木。雍正元年(1723),因拒附
见“马文义”(163页)。
见“速把亥”(1840页)。
①土族史称。见于元末明初。“土”并非“土著”之意,而指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②土族他称。汉、回等族对土族的称谓。参见“土族”(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