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额尔德尼昭”(2535页)。
阿昌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对父母包办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的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自由,但婚姻的缔结大多由父母包办。缔婚前还必须向阿公阿祖神位祝告,祝告时不能听见野兽叫声,若听见称“破口”,不能缔婚
书名。共8册。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等编。1975年末,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组织各方人力,组成吐鲁番文书整理小组,在新疆博物馆已将绝大部分吐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
契丹王朝军种之一。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契丹谓精骑为铁鹞,谓其身被铁甲,而驰突轻疾,如鹞之搏鸟雀也”。契丹设有左、右铁鹞子军详稳司,属北面军官。高模翰曾兼总左、右铁鹞子军。西夏党项平夏部亦设之。行
见“蒲昌县”(2319页)。
见“延宠”(818页)。
门巴族婚姻习俗。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热古”,门巴语音译,即棉线类的纺织物,有多种颜色。结婚日,送迎亲队伍路遇背负者,以背筐内的物满或背的水满为吉兆。届时,新郎或新娘要给背负者颈上及其背筐或背水
节日名。契丹语音译,“陶里”意为“兔”,“桦”意为“射”。契丹语的语序是谓语置于宾词之后,合译为“射兔”。契丹民俗以三月三日为上已节,此日刻木为兔,分队走马射之。先中者胜,负队下马列跪进酒,胜队马上饮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以壮族子弟兵为主的革命军队。亦名“红七军第三纵队”、“红军右江独立师”。1929年12月11日※“百色起义”后建立“红七军”,下辖三个正规纵队和右江农民赤卫军。第三纵队司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