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户制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族、渤海及奚族农业人户,既要“输租于官”,又须“纳课给其主”。这些承受政府与投下主双重剥削的投下工商户与农业人户遂变为获得部分自由的人户,被称为“二税户”。至金代,经两次放免,二税户一度基本消失。而元代投下户除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外,还需向投下主缴纳“五户丝”,亦属二税户性质之人户。
辽代对投下人户实行双重剥削的制度。辽圣宗时,国内封建化程度加深,中央集权统治加强,封建赋税制扩展到投下州县。政府规定,投下之赋皆分为二:工商税中酒税上交朝廷,其余市井之赋尽归投下主;被编为投下奴婢的汉族、渤海及奚族农业人户,既要“输租于官”,又须“纳课给其主”。这些承受政府与投下主双重剥削的投下工商户与农业人户遂变为获得部分自由的人户,被称为“二税户”。至金代,经两次放免,二税户一度基本消失。而元代投下户除按规定承担国家赋役外,还需向投下主缴纳“五户丝”,亦属二税户性质之人户。
明代的商人屯田。为解决边防的军粮问题,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创办“开中”制度,规定商人输粟边仓, 根据路程远近, 自五石至一石不等,向政府换取盐引(买卖凭证)一小引(二百斤),凭引向政府所属盐场
日本援引《中日马关条约》有关条款,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6年7月21日(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十一日),由清总理衙门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与日方代表林董签于北京。二十九款,另附双方往复照会六件。
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还实行课田制。规定: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课田在占田之内。“课”即督征地租之意。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向政府交纳田租。丁男课田
宋金间一次重要战役。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宋襄阳镇抚使李横所部为金及伪齐联军击败,宋失襄阳府(今湖北襄樊)、颍昌府(今河南许昌东)及邓(今河南邓县)、随(今湖北随县)、郢(今湖北钟祥)等州。次年
金蒙间一次重要战役。正大七年(公元1130年)十一月,蒙古军为从关中入河南, 曾进攻潼关(今陕西潼关东)不克,退兵。正大八年正月,蒙古军突破小潼关(今陕西潼关县境),进入河南,攻占卢氏(今河南卢氏)、
1888年(光绪十四年)冬,在北京紫禁城以西的太液池西岸开工修建了一条窄轨铁路,是为中南海铁路,南起中南海紫光阁,东北至镜清斋(今静心斋)大门。1889年(光绪十五年)建成通车。全长四百七十二丈,其中
春秋时期华夏大国为争夺霸权提出的一种外交策略。春秋时期,王室衰微,但在名义上还保持天下共主的地位。提倡尊重周王室(即“尊王”),可以抓住天子这面旗帜,收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效果。另外,由于王权衰落,
资产阶级改良派唐才常等组织的未遂武装起事。戊戌政变后,唐才常等逃亡日本,既与康、梁等密谋武装“勤王”;又与孙中山、陈少白等接触,研讨救国方略;并通过毕永年等兴中会会员,广泛联络具有反清传统的哥老会组织
东晋收复北方失地的军事行动。东晋穆帝时,桓温任荆州(治今湖北江陵)刺史,曾先后三次北伐。第一次在永和十年(公元354年),桓温率步骑兵四万余人,攻克上洛(今河南商县),并攻入关中,进驻灞上(今陕西西安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利的斗争。王敦之乱后,明帝病死,幼子司马衍继位,是为成帝,其舅父庾亮总揽朝政。苏峻、祖约自视平乱有功,对庾亮心怀不满。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庾亮欲夺苏峻兵权。苏峻联络祖约,以讨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