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一卷。清王撰。号无奇子,河北霸州(今河北霸县)人。首有自序。称解释《中庸》,汉儒失之支离,晋唐以来不敢违;宋儒失之影响,元明以来不敢违。是书义求通贯,征引众解而不拘泥于一解。秦以前则有《周易》、管子、
二卷。清末刘典(生卒年不详)撰。典字克庵,谥果敏,湖南宁乡人。咸丰六年(1856年)典从湘军将领罗泽南,攻武昌,泽南死,遂从左宗堂,转战江西皖南,积功至布政使、甘陕军务帮办,从左宗堂数十年。该书即记其
十四卷,首一卷。民国陈景星、沈兆祎修,王景飏纂。陈景星,民国初年任临沂县县长,沈兆祎,江西南昌人,优贡出身,民国五年(1916)任临沂县县长。王景飏,费城人。此志为创修本。沈兆祎任县长后,见临沂本属沂
二卷。宋张有(1054~?)撰。张有字谦中,湖州(今浙江吴兴县)人,张先之孙。终身不仕,出家为道士。自幼攻小篆,笔法甚古。是书成于政和三年(1113),所谓“复古”者,即复归小篆,以正字体。略仿颜元孙
十卷。何维棣(约1897前后在世)撰。何维棣字棠孙,湖南道州(今湖南道县)人,生卒年未详。光绪八年(1882)举人。官四川侯补道。维棣为绍基之孙。维棣以能文鸣于时,其诗才思横溢,而维棣于经训、小学亦颇
见《元朝野诗集》。
十一种,二十一卷。清奕赓(生卒年不详)撰。奕赓为满洲正黄旗人,庄亲王之子,官三等侍卫。该书所收十一种为《东华录缀言》六卷、《清语人名译汉》二卷、《歌章祝辞辑录》二卷,《谥法续考》一卷、《本朝王公封号》
十三卷。《二稿》十一卷。《三稿》十一卷。《四稿》九卷。《五稿》二卷。清石韫玉(1756-1837)撰。石韫玉,字执如,号琢棠,又号花韵庵主人,又称独学老人。江苏吴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中一甲一
四卷。明黄道周(其生平详见“月令明义”条)撰。是书为崇祯十一年(1628)黄道周官少詹事时所进《礼记》注五篇之四。《缁衣》为《礼记》篇名。黄道周将《缁衣》分为二十三章,卷一共七章:不烦第一,咸服第二,
二卷。清朱元英(1660-1713)撰。元英字师晦,金陵(今江苏南京)人,康熙四十八年己丑(1709)进士。著作除《左传博议拾遗》外,尚有《助语小品》、《夏云存稿》、《虹城子集》、《诗学金丹》等。《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