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经大义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民政之纲要;第三篇,民政之机关;第四篇,民政之根本。每篇之下又分出一些细小节、目,以经文、经说来附会其说,又夹杂一些清末从西方传过来的新名词,且在每段之下加以案语来发挥其说。其书之梗概大略如此。本书有广州排印本。
七卷。清李富孙(1764-1843)注。富孙字芗沚,浙江嘉兴人。嘉庆拔贡,精小学。著作有《李氏易解剩义》、《夏小正分笺》、《说文辨字正俗》、《校经廎文稿》、《续梅里志》等。《曝书亭集词》为清朱彝尊撰,
一卷。明崔铣(1478-1541)撰。铣字子钟,号后渠,河南安阳人。明经学家,其学以程、朱为宗。著有《读易余言》、《中庸凡》、《程志》、《皇明理学名臣言行录》、《崔后渠集》等。是书先全文后通释。文遵古
十八卷。明高启(1336-1374)撰。高启,字季迪,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元末遁居上海松江之青邱,自号青邱子。洪武初,召修元史,授翰林院国史编修,官至户部侍郎,后为魏观因撰《上梁文》被诛,年仅三十九
八卷。清赵衡(生卒年未详。)撰。赵衡字湘帆,河北冀州(今冀县)人。光绪举人。因善《韩诗外传》之说,故以“叙异”自名其斋。曾任信都书院监院,司书籍之责四年。以古文名一时。赵衡曾伴清代古文大家吴挚甫出游,
二卷。明陈鋐辑。陈鋐明末人,生卒年及事迹不详。谱主鹿善继(1575-1636),字伯顺,直隶定兴(今属河北)人。万历进士,崇祯初任太常寺卿,后乞归。崇祯九年(1636年),清兵攻定兴,善继入城守御,城
二十卷(已佚)。王安石(1021- 1086)撰。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庆历进士,仁宗嘉佑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
二卷。清杭世骏撰。杭世骏(1695-1772),字大宗,号堇浦,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时举博学鸿词科,授编修。因主张“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罢归。晚年主讲粤东、扬州书院。学识渊博,长于史学及小
十九卷。清吴廷华(1682-1755)撰。廷华字仲林,一作中林,号东壁,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官至福建海防同知。是书原为四十四卷,乃吴氏《三礼疑义》之第一部,今缺四至二十八卷。其体例首列经文,
三十四卷。明杨联芳(生卒年不详)撰。杨联芳字懋赏。漳州(今福建漳浦)人。本书成于万历四十一年。杂采诸经、分类编辑。又各注字义于旁。以便记诵。
四卷。清末民国罗振玉撰录。四种为《砖志征存》一卷、《楚州城砖录》一卷、《地券征存》一卷、《恒农砖录》一卷,均为辑录砖文之著作。《砖志征存》为罗振玉所辑,其自序云:“古无志墓之文,葬时烧砖造圹,放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