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芬阁梵余
一卷。清查若筠(生卒年不详)撰。查若筠,字珮芬,号缑山谪客,浙江海宁人,刑部郎中查世倓之女,兵部员外秀水汪如兰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十三年(1833)刊本,书前有曹贞秀、顾蕙、其兄查元称、娣赵棻,及外甥潘恭常所作的题词。卷首署有“缑山谪客著”字样。还有查氏若筠、珮芬两印章之印。书后有其子查和梅、查鼎权所作的跋语。写刻极精。用桃花纸缘格线精印装订。
一卷。清查若筠(生卒年不详)撰。查若筠,字珮芬,号缑山谪客,浙江海宁人,刑部郎中查世倓之女,兵部员外秀水汪如兰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十三年(1833)刊本,书前有曹贞秀、顾蕙、其兄查元称、娣赵棻,及外甥潘恭常所作的题词。卷首署有“缑山谪客著”字样。还有查氏若筠、珮芬两印章之印。书后有其子查和梅、查鼎权所作的跋语。写刻极精。用桃花纸缘格线精印装订。
不分卷。清卢文弨(1717-1796)撰。卢文弨,字弨弓,号矶渔,又号檠斋,晚年更号抱经,浙东杭州人。乾隆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提督湖南学政。告老还乡后,历主江浙各书院。终身从事校勘工作,他所校勘
一卷。清洪亮吉撰。(洪亮吉参见伊犁日记条)。洪亮吉于嘉庆五年(1800)二月十日抵达戍地,至闰四月三日特旨释还。居戍所计不到百天。此编为洪亮吉在戍所条记山川、物产、遗闻、琐事,共五十多则,也无所考证发
一卷。元彭天锡(生卒年不详)撰。彭天锡,字仁仲。湖州(今浙江吴兴县)人,生平无考。《政刑类要》主要记述作者生活的时代各种不同的法令,文字简明通俗。《政刑类要》有《永乐大典》本,清代时被列入《四库全书》
二卷,清施闰章(1618-1683)撰。施闰章字尚白,号愚山,宣城(今安徽宣城)人。其生平详见《青原志》辞目。此集属于“偶然札记”(《四库全书总目》)之作,书中记载有关诗歌的九十二则随笔,往往由事及诗
①一卷。清杨赓元撰。赓元字良孚,江苏吴县人,光绪甲午(1894年)副榜。是编记其读《尔雅》所得。其中订正郭注之误,皆确有依据,非穿凿附会者比,且谓《说文》、《尔雅》异同可以互证,认为不当据《说文》以改
一卷。清邵懿臣(1810-1861)撰。懿臣一作懿辰,字位西,仁和(今杭州)人。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考取内阁中书。官刑部员外郎。他与曾国藩交厚,专治经学,其文效法桐城。著有《礼经通论》、《遗集
一百三十四卷。明李维桢(1547-1626)撰。李维桢,字本宁,京山(今属湖北)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进修撰,官至礼部尚书。善文,所作甚多,著有《史通评释》、《大泌山房集》等。
四十八卷首一卷,清文良、朱庆镛等修,陈尧采等纂。文良,字冶庵,长白人,咸丰四年(1854)任嘉定府知府。朱庆镛,字晓霞,广西博白县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同治初年任嘉定府知府。陈尧采,华阳人。
一卷。清彭而述撰。彭而述,详见《桂阳石洞记》。此记作于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六月。时彭而述任湖南提学,与胡养忠同游浯溪,县令孙斌为向导。浯溪之名肇于唐元结、次山,经其品题,始闻名于世。与曾公摩崖、
不分卷。明陈邦仪(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陈邦仪,字开甫,江西高安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诸生。是编分二集。前集刻于崇祯三年(1630)。续集则崇祯十五年(1642)至十七年(1644)作。陈邦仪生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