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列国政要

列国政要

一百三十三卷。清端方(1861-1911)撰。端方,字午桥,号匋斋,托忒克氏。满洲正白旗人。光绪举人,授工部主事,后升为山东按察使。戊戌变法得光绪帝信任,督办农工商局。以后得荣禄保护和慈禧信任,变法失败后仍得升迁,历任湖北、江苏、湖南巡抚,署湖广、两江总督。1909年任直隶总督,不久被摄政王裁沣罢免。1911年又被起用为川粤汉铁路督办大臣,在镇压保路运动的入川途中,被起义新军杀死。有《端忠敏公奏稿》、《匋斋吉金录》等。是书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端方奉派出洋考察宪政,次年归来辑所得而成。书分十类介绍各国政治,一为宪法,下分细目为沿革、国会、国民、议院规则、宪法证书、宪法比较、选举章程;二为官制,下分细目为政权、行政诸职、警政、司法诸职、司法各院、联邦组织、联邦政府、内地税员;三为地方制度,下分细目为府县会局、省政党村乡市(附麻沙朱色得士省宪法);四为教育,下分细目为教育行政之机关、教育之规制、学部章程、教育行政、筹款法、强迫教育法、学堂概要;五为陆军,下分细目为军事、史略、职官、军队、工厂、教育、军政、杂录、征兵民兵;六为海军,下分细目为职官教育、军港、舰队、工厂、要塞炮台、海军各项规制;七为商政,下分细目为同盟税律、联邦度量衡法制、市制、铁道、美麻沙朱色得士省公司规律;八为工艺,下分细目为工厂、学堂纺织、革工等;九为财政,下分细目财税类别、税制、地方税、入项税、币制、联邦银行、盐法、国债总论、财政沿革、地方财政收入支出、比较表:户部、帑部、会计检查院、货币通行法、铸造法、国家银行章程(附美麻沙省银行律);十为法律,下分细目为罗马古律、各省裁判所构成法、合众国裁判所构成法、裁判官制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标律、报律、教务;上述十类内容,皆分国介绍而有详有略,如宪法以美、意、俄为详,地方制度以美为详,陆海军财政以德为详,其余则略。是书为研究列国政要荟萃之编,有光绪刻本。

猜你喜欢

  • 定宇集

    十六卷。《别集》一卷,《附录》一卷。元陈栎(1252-1334)撰。阵栎,字寿翁,号定宇。休宁(今属安徽)人。宋亡后,隐居三十八年。后复出应试,中浙江乡试。因病不及会试。二年后,上书于执政,不报。遂终

  • 飞燕外传

    一卷。旧本题汉伶元(玄)撰,生卒年不详。伶元(玄)字子于,潞水(今山西长治)人。《顾氏文房小说》本有自序,称与杨雄同时,历官至淮南相、河东都尉。此书不见于唐人所撰书目,始见于人宋人著录,故历代学者考证

  • 劝学篇

    一卷。汉蔡邕撰。清任大椿辑。参见《圣皇篇》。此书见于《隋书·经籍志》,而《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不录,盖唐时已亡佚。按《世说新语·纰漏篇》载:“蔡司徒渡江,见彭蜞大喜曰:‘蟹有八足,加

  • 大乐元音

    七卷。清潘士权(生卒年不详)撰。士权号龙庵,黔阳(今属湖南)人,官任太常寺博士。该书成于乾隆乙丑(1745)年。前五卷依琴定乐,依据《管子》以下徵之数一百八、下羽之数九十六立旨。按弦审音,以首弦为下徵

  • 修史试笔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从唐房玄龄、杜如晦到五代王朴36人事迹,并各缀以断论。蓝鼎元曾拟修《宋史》,而以此为试笔,故名。《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 素问

    见《黄帝内经素问》。

  • 说文外编

    十六卷。清雷浚撰。参见《说文引经例辨》。是编旨在探求《说文》不载的经典相承之字。学者谓经典相承之字,《说文》不载,并非佚失,在《说文》中自有一字以当之。钱大昕、陈寿祺等,皆以经典相承之字于《说文》中求

  • 邵康节外纪

    四卷。明陈继儒(1558-1639)编。陈继儒字仲醇,号眉公,华亭(今上海松江)人。著名文学家、书画家、出版家。《明史》本传称其“幼颖异,能文章”,“又博闻强识”。隐居昆山,后筑室东佘山,屡召不受,杜

  • 眉山县志

    十五卷,清王铭新修,杨卫星、郭庆琳等纂。王铭新,曾知眉山县事。杨卫星,曾任眉山县修志局局长。郭庆琳,举人,眉山县视学。眉山县旧志于明末毁于兵燹,清初,历届县令勤事搜求,易稿数次,至嘉庆中始成定本。越十

  • 春秋经世书

    二卷。见《春秋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