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清释海霆撰。海霆,号惊龙,山东诸城五莲山僧。《五莲山志》清刻本,为十卷。分为:卷一,峰峦泉石与寺殿楼阁。卷二,缘起宗派、世系、本山住持、开山大师本传、诸师本传像赞、客寓护法、物产、庄田。卷三至卷
一卷。清代陈伟撰。此书是作者在光绪甲申年(1884)至光绪戊子年(1888)间研读群经及地理著作《水道提纲》诸书时,所提出的疑问及问题并列成条目以备后来解决。每节读书笔记后有“俟问俟质”条目,“俟质”
二十一卷。清乾隆四十九年敕撰。苏四十三起义失败后,清廷对伊斯兰教新教和撒拉族人民继续推行高压政策,因而又激起了田五领导的石峰堡起义。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四月,田五在甘肃巩昌府通渭县北六十余里的石
一卷。清魏裔介(?-1686)撰。《风宪禁约》记载了巡行约法五十四条。史书上不见有魏裔介巡按外省的记载,不知《风宪禁约》作于何时。《风宪禁约》被列入《四库全书》存目中。
四卷。明顾起元(1565-1628)撰。顾起元,字太初,一作邻初,号遁园居士。江宁(江苏南京)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卒谥文庄。起元著有《金陵古金石考》、《
八卷,清刘凤起撰。刘凤起,字兰村,睢宁(今江苏省睢宁县)人,雍正年间拔贡,其著作有《石溪史话》、《四书辨义》、《春秋辨义》、《诗草》、《诗余》。《石溪史话》一书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明福王,全书所论共一百
二百卷。明柯维骐撰。柯维骐字奇纯,莆田(今属福建)人。嘉靖癸未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未任事而归。在家隐居三十年,乃写成此书。计本纪十四卷、志四十卷、表四卷,列传一百四十二卷。纠谬补遗,亦颇有所考订。但
十卷。明吴敬(生卒年不详)撰。吴敬字信民,号主一翁,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他曾几次为浙江布政使司幕府,掌管全省田赋和税收的会计工作,是为钱塘数学名家,诸官吏皆礼遇而信托之,以算题求解,使他收集到诸多实
四卷。清吴树声撰。树声(1819-1873)字鼎堂,一字筱亭,保山(今云南保山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官山东肥城知县。工书,长于声音训诂之学,尚著《鼎堂金石录》、《经传释词续》、《六书
见《皇朝藩属舆地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