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明丁肇亨(生卒年不详)撰。肇亨,字茂嘉。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丁元复之子。是编前有崇祯三年(1630)国子监司业经筵日讲官陈仁锡及崇祯五年(1632)闽观察使用绍芳所作序文。上卷为五七言律、绝诗
一卷。明袁华(1316-1382)撰。袁华字子英,昆山(今属江苏)人。少时聪颖非凡,读书记诵不忘,工诗,尤长于乐府。洪武初,授苏州训导。后因其子获罪,因累逮系死于南京。著有《耕学斋诗集》十二卷,《可传
十五卷,首一卷。清彭润章纂修。彭润章,同治时任丽水县知县。此志为同治十三年(1874)刻本。卷首为图,其次为疆域、城池、公署、学校、山水、水利、田赋、户口、积贮、兵制、祠祀、古迹、冢墓、寺观、职官、宦
三卷。清代于准撰。此书分十一门类摘录历代诸儒家的修身处事格言编辑而成。十一门类为:“幼学养蒙”、“闲家善后”、“士子守身”、“缙绅居乡”、“以道事君”、“任职居官”、“劝谕愚民”、“慎重刑狱”、“善俗
一卷。清赵之谦(1829-1884)撰。之谦字益甫,又字伪叔,号冷君,又号无闷,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咸丰九年(1859)举人,官南城知县。工篆刻书法,精训诂,著《汉学师承续记》、《六朝别字记》、《金
八卷。明李濂(1488~1523)撰。李濂,字川父,祥符(今河南省开封市)人,明正德九年(1514)进士,官至山西按察司佥事。《祥符乡贤传》记载祥符县明代人物,《祥符县志》所载人物仅有名氏,其生平事迹
五卷。清潘相撰。潘相,字润章,号经峰,湖南安乡县人。乾隆进士,官知州,有《脔文书屋集》。是书卷一为庙制冠服之制,卷二为昏礼,记录《清会典》中纳采等礼及孔南塘张伯行诸人论说,卷三为丧礼,卷四为祭礼,卷五
十二卷。清刘曾璇撰。曾璇字荫渠,盐山(今河北盐山)人,官定州学正、泰安县知县。作者认为,读《春秋》之法,应发明书法,比事见义,兼采《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及胡安国《春秋传》诸家之说,以及清代学
见《史载之方》。
一卷。旧本题湘山樵夫撰。记述绍兴年间因不附和议而被贬谪的张浚、赵鼎、胡铨等30人事。每人略具事实,多者三四行,少者仅一二语。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有《绍兴正论》二卷,注云:“序称潇湘野人,不著名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