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猺匪述略
二卷。清周存义撰。存义字宜亭,生卒年及籍贯均未详。官湖北黄州府(府治今黄冈市)通判。道光十二年(1832),湖南瑶民赵金陇起事,湖广总督卢坤亲往督师,周存义参与军事。广东连州(州治今广西合浦)瑶民赵子清起事,广西瑶民盘均华起事,清政府派军镇压,周存义均参与军事。事后以其所见,写成此书。内容包括山川险易,道里远近,瑶人情况,善后事宜等。该书有道光十四年(1834)刻本。
二卷。清周存义撰。存义字宜亭,生卒年及籍贯均未详。官湖北黄州府(府治今黄冈市)通判。道光十二年(1832),湖南瑶民赵金陇起事,湖广总督卢坤亲往督师,周存义参与军事。广东连州(州治今广西合浦)瑶民赵子清起事,广西瑶民盘均华起事,清政府派军镇压,周存义均参与军事。事后以其所见,写成此书。内容包括山川险易,道里远近,瑶人情况,善后事宜等。该书有道光十四年(1834)刻本。
① 一卷。东汉刘表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刘表字景升,山阳高平(今山东微山)人,官至镇南将军。《后汉书》有传。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引荀勖《中经簿》,刘表《易注》为十卷。《七录》以为九卷,录一卷。陆
一卷。明苏伯衡(生卒年不详)撰。苏伯衡字平仲,金华(今属浙江省)人。本宋苏辙之后裔,因苏辙之子苏迟守婺州,而举家迁往婺州。苏伯衡博洽群籍,精于古文辞。元末贡于乡,洪武初征入礼贤馆,后为国子监学正,以荐
见《孙子》。
一卷。。清任泰撰。泰字阶平,江苏荆溪(今宜兴县)人。此书卷首自识云:“经术有浅深,无是非也。必谓此是彼非,非面质圣人,何以知之?故于古人传注,不敢轻疑,亦不敢轻信。”其谓不敢轻疑也不敢轻信是对的,但认
十卷。清阮元(1764-1849)撰。阮元字伯元,号芸台,江苏仪征人,乾隆五十四年进士,历任编修,詹事,山东、浙江学政,内阁学士,兵、礼、户、工等部侍郎,浙江、江西、河南等省巡抚,漕运总督,湖广、两广
十六回。明董说(1620-1686)撰。董说字若雨,明亡后为僧,更名南潜,号月函,浙江乌程(今浙江吴兴)人。他和反清志士有联系,曾参加复社,系复社主将张溥的学生,也曾从黄道周学《易》。据《乾隆乌程县志
见《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
一卷。清江有诰撰。有诰生平见“音学十书”。是书叙录其著书概略及其学之根据。有段玉裁序一篇及与段玉裁、王念孙来往论音书札四篇。又列古韵二十一部总目及全书凡例。其所列古韵总目,凡分并之部及仅有去入而无平上
不分卷。清王国维撰。王氏精通目录学,曾受聘于浙江乌程藏书大家蒋孟薠(1877-1954)编撰此目。始于1919年,成于1923年,凡历五载,皆取自蒋氏家藏,悉尊《四库》体例。每书首载序跋、作者、年月及
十卷。清代释通贤(生卒不详)撰。通贤,俗姓赵,字浮石,当湖(今地不详)人。生有奇特禀性,厌烦薰腥。稍长萌发出家之念,十九岁在越南削发出家,归回故里后,因其父母以独生子苦留,稍又蓄发。后转投佛门,于武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