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明律

明律

三十卷。明太祖朱元璋敕撰。明军平定武昌时即议律令,太祖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杨宪、陶安等为议律官,指出法贵简当,使人易晓,革除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模棱两可、可轻可重,使官吏得以为奸的弊病。并在西楼召集群臣讲论律意。据之草创成书后,为了让广大人民都知道这些法令,太祖命大理卿周祯等在礼乐制度及钱、粮等方面的法律外,又将民间老百姓所行事宜依类汇集成编,以之训释律令之涵义并颁发至郡县,这本书称为《律令直解》。洪武元年(1368),太祖又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说唐代律令,每日讲20余条。洪武六年(1373)夏,颁布《律令宪纲》,发至诸司。但这两部书皆随宜草创,未及详备。故洪武六年冬,太祖诏刑部尚书刘惟谦重新编定明律,革除那些繁琐条文以及贪官污吏可以利用之处。每写成一篇,皆上奏,由太祖亲自裁定。次年二月,《明律》书成。其篇目一准于唐律,收入已经颁布之旧律36条,因事制律31条,采掇唐律以补遗者122条,共计606条。此律详明易懂,惟奸吏深感不便于行,故颁行后在明代各级行政机构执法时并不常遵用。其传本也很少见。本书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暨明代法律的重要参考书之一。有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刻本,《永乐大典》收有该书明初刻本。

猜你喜欢

  • 许云白先生文集

    四卷。宋许谦(1199-1266)撰。谦,字益之,自号白云山人。金华(今浙江金华)人。《四库全书总目》评曰:“谦初从金履祥游,讲明朱子之学,不甚留意于词藻。然其诗理趣之中颇含兴象,五言古体尤谐雅言……

  • 幽明录

    三十卷。南朝宋刘义庆(详见《世说新语》)撰。此书《隋书·经籍志》著录:“幽明录二十卷。”两《唐志》著为三十卷。以后书目不见著录,南宋洪迈《夷坚三志辛序》云:“幽明录今无传于世。”当佚于宋。《幽明录》的

  • 崔东壁行略

    一卷。清陈履和撰。履和清中叶云南人,为著名经学家、史学家崔述(详见《孟子事实录》)门人,刻有崔述遗书88卷。此书所记即崔述事迹,尤详于崔氏任福建罗源、上林知县时的治绩。此书有嘉庆年间刊本。

  • 读易经

    一卷。清赵良澍撰。良澍字肃徵,号肖岩,安徽泾县人,乾隆进士,官至内阁中书。著有《读易经》、《读诗经》、《读礼》、《读春秋》及《肖岩文抄》等。其言易,以宋儒为宗,敷陈义理而不及象数,与汉魏易注不尝涉列。

  • 浪吟集

    二卷。明曹履泰(约1625年前后在世)撰。履泰,字大来,号方城,浙江海宁人。天启年间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曾著有《蜻海纪略》、《谏垣谏草》、《书牍》、《浪吟集》等,其中的《谏垣谏草》今不传。该集为履泰

  • 箧存诗稿

    三卷。《静香阁诗草》一卷。清儒瑞璇(1702-1732)撰。儒瑞璇字玉英,江苏宿迁人,善生儒绍瓒之女,宜兴徐起泰之妻。清代杰出诗人。《箧存诗稿》道光十年(1830)刊本,书前有瞿源、朱桓所作序言,朱期

  • 无悔斋集

    十五卷。清周京(1677-1749)撰。周京,字西穆,又字少穆,钱塘(今杭州)人。廪贡生,考授州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举博学鸿词,称疾不试。周京才华渊博,交游皆一时名流。著有《无悔斋集》。此集共

  • 说文部首表

    一卷。清王筠撰。参见《说文句读》。此书本蒋和之《说文字原表》修订而成,并易“字原”为“部首”。王氏以“同条牵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为原则,将部首编为谱牒世系的表格,附于《说文句读》之后。其

  • 说文订订

    一卷。清严可均撰。参见《说文校议》。此乃订正段玉裁《汲古阁说文订》之作。严氏称段“援稽抉择,能令治《说文》者获此一编如获数宋本”。但是尚有六十二处与其所见不合,故作此书以订段氏之《订》。如段《订》第二

  • 渡江云

    晴岚低楚甸,暖回雁翼,阵势起平沙。骤惊春在眼,借问何时,委曲到山家。涂香晕色,盛粉饰、争作妍华。千万丝、陌头杨柳,渐渐可藏鸦。 堪嗟。清江东注,画舸西流,指长安日下。愁宴阑、风翻旗尾,潮溅乌纱。今宵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