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指要绎
三卷。明方时化撰。时化的高祖方社昌曾著《易指要》五卷,至时化乃取而绎之,故名《易指要绎》。书中每段之下凡称“绎曰”者,都是方时化所写。这是方氏《易》学的第四种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藏本著录存目。有明刊《方氏易学》本。
三卷。明方时化撰。时化的高祖方社昌曾著《易指要》五卷,至时化乃取而绎之,故名《易指要绎》。书中每段之下凡称“绎曰”者,都是方时化所写。这是方氏《易》学的第四种书。《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藏本著录存目。有明刊《方氏易学》本。
三卷。旧题南唐宋齐邱(生卒年不详)撰。宋齐邱,字超回,后改子嵩。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曾任殿直军判官、右司员外郎、同平章事等职,李璟封为楚国公。后获罪被废,自经而死。宋齐邱生当乱世,十分喜好术数,
五卷。齐谢朓(464-499)撰。谢朓,字玄晕,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世称“小谢”,以别于谢灵运。是南朝齐著名诗人,“竟陵八友”之一。明帝时为中书部,出任宣城太守。以《北楼吟咏》为世盛传,诗家皆称
一卷。唐陆龟蒙(?——约881)撰。《渔具咏》对当时出现并使用的与捕鱼相关的各种工具都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充分重视它们的实际使用价值。《续四库全书提要》称:“盖龟蒙以浮家泛宅,逐水而居。此渔具咏,乃择
见《折狱龟鉴》
三卷,杨潜修,朱端常、林至、胡林卿纂。清嘉庆十九年(1814)华亭沈氏金陵刻本。杨潜,华亭知县。此志修于南宋绍熙四年(1193)。久佚。王鹤溪家有抄本,钱竹汀借抄于王鹤溪家,袁寿延复借钱氏抄本,转录以
无卷数。清崔纪撰。崔纪,字君玉,后来更名为崔纪,字南有,永济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副都御史。此书乃乾隆六年(1741)崔纪任国子监祭酒时所著。其说以《本义》为主,也间有异同。至于其以经
四卷。清陈世熔(详见《读易杂说》)撰。世熔潜心著述,有《求志居全集》若干卷,其中《经说》、《诗文》各若干卷。该书是《求志居经说》中的一种。全书不释《春秋》全经,凡有所见,就分别条录,厘为二十一篇。第一
一卷。清缪荃孙自述。荃孙字筱珊,江苏江阴人,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授职编修。宣统元年(1909)任学部图书馆正监督。该谱述至宣统三年(1911),以后八年为其子碌保僧保补编。谱中对购书、著书、刻
三卷。明项梦原(生卒年不详)撰。项梦原,字希宪,秀水(浙江嘉兴)人。万历年间进士。官至刑部郎中。《宋史偶识》是他读《宋史》时,随笔摘录的。书中的见解可供读史者参考。此书有清浙江巡抚采进本。
三十二卷,清景日畛著。景日畛(约1662-1733),字东旸,号嵩崖,河南登封县人。康熙三十年(1691)进士,官高要县令、礼部侍郎、户部右侍郎、礼部尚书。书成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全书三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