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端公行状述
一卷。清朱必阶等撰,所记乃其父朱轼事迹。朱轼(1665-1736)字若瞻,又字可亭。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进士,历任浙江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等官,卒谥文端。此编虽未分年隶事,但记载较详,所录奏疏,首尾实具。如规划畿辅营田水利章程、禁止滥刑、盐政去弊等疏,颇可参考。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
一卷。清朱必阶等撰,所记乃其父朱轼事迹。朱轼(1665-1736)字若瞻,又字可亭。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进士,历任浙江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吏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等官,卒谥文端。此编虽未分年隶事,但记载较详,所录奏疏,首尾实具。如规划畿辅营田水利章程、禁止滥刑、盐政去弊等疏,颇可参考。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
五卷。南唐徐锴(其生平著述见《说文解字系传》)撰。是书是为《说文解字》作的音序检字表,是与《说文系传》相配的。它取许书所收释的一万零五百一十六字,按平上去入四声分类编次而成。凡小篆皆有音训,其无音训者
十五卷。清张映斗(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张映斗字雪子,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均不详。早年为汤右会所赏。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张映斗工诗。本编共十四集,皆其子守约、守愚所编
五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金吴澜、李福沂修,汪堃、朱成熙纂。昆山为县,始于梁代,自元代方升昆山为郡。清雍正三年(1725),分昆山之地置新阳县,于是有乾隆十六年(1751)张予介等修《昆山新阳合志》
十卷。《补遗》一卷。明李腾芳(约1607年前后在世)撰。李腾芳,字子实,湖南湘潭人。生卒不详。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著有《李湘洲集》。其学宗王守仁,故此集中第二卷有《阳明集抄序》
一百卷。亦称《唐宋白孔六帖》,《白氏六帖》,《白氏六帖事类集》,或《白氏经史事类六帖》,唐白居易(772-846)、宋孔传(生卒年不详)编撰。白居易,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下邦(今陕西省渭南县)人
一卷。近人杭辛斋撰。此书将算学与周易相互结合,以阐明易数之大旨。他认为算学与《周易》是相通的,数皆以天地为本,凡演数皆阳顺阴逆、以参天两地为用。数由心生,始于一,本于一,以致无穷,易数与《九章算术》、
一卷。清黄奭辑。徐广(352——425),字野民,东晋东莞姑幕(今江苏常州)人。官至秘书监。著有《晋纪》、《史记音义》。《隋书·经籍志》载该书原四十五卷,《唐书·经籍志》同,《晋书·本传》曰四十六卷,
十二卷。明卜世昌,屠衡校订。卜、屠皆秀水人。事迹不详。该书仿《新唐书》,各署姓名例。其书补陈建明《通纪》之遗。起元至正十一年(1351),终于明隆庆六年(1572)。编年记载,多拾稗史之言,冗杂特甚。
四卷。清高宗书。清高宗生平见《全韵诗》。此帖刻于乾隆己亥年(1779),有怀旧诗二十三首,共分四卷。其中第一卷中有诗八首,“三先生”三首,分别是福龙翰、朱可亭、蔡闻之;“五阁臣”五首,分别是“故大学士
五卷。张栻(1133-1180)撰。张栻,字敬夫,又字钦夫、乐斋,号南轩。南宋汉州绵竹(今四川绵竹)人。张浚之子,以荫补官。辟宣抚司都督府书写机宜文字,除直秘阁,累官吏部侍郎兼起居郎侍讲、古文殿修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