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清王又华(生卒年不详)撰。又华字静斋,钱塘(今杭州)人。本书杂录古今论词之语,但古人仅占十分之一。《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予以介绍。
六卷。清邹炳泰(1741-1820)撰。炳泰字仲文,号晓屏,江苏无锡人。乾隆进士,累官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协办大学士,遇事持正,人不敢于以私。嘉庆间兼顺天府尹。林清变起,未能先事觉察,降中允。至仕归
二卷。不著撰者姓名。全书共分八十一门。其分类颇为琐屑。如节候门,有云上数目下之节候。如三春、三冬之类。又云上虚字下节候,如新春、先春之类。又云上节候下声色,如春光、春容之类。亦为一本俗书。
十六卷。《拾遗》三卷。清高珩(1611-1696)撰。高珩,字葱佩,号念东,晚号紫霞道人。淄川(今山东淄博)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选为庶吉士。入清,授检讨,官至刑部侍郎。高珩聪颖多才,诗思敏
十五卷。明吕一经(生卒年不详)编。吕一经字子传,号非庵。崇祯四年进士。官至河南提学副使。本书采辑汉唐以来,直至明代,一些诸儒的议论,分经学、经济二门。经学又分为二十二类,经济分二十四类,共计五百五十六
二卷。《文稿》一卷。清晏诉真撰。晏诉真,生卒年不详,号雪研女史。此书有道光二十九年(1849)刊本。
四十四卷。清张照、梁诗正、励宗万、张若霭、庄有恭、裘曰修、陈邦彦、观宝、董邦达等人奉敕编撰。时乾隆九年(1744),与《秘殿珠林》同时稍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误为乾隆十九年。此书最先为“上谕”,次为
一卷。此编选录唐元结之义,不著编辑者姓名。卷末有竹冈居士跋称:“《次山全集》广南近已重刻,湛甘泉太史序之详矣,兹复何言。顾此数篇,于警策人心,感激时事颇切,故别录之,非有所去取也。”末署戊寅冬季,不著
三卷。清毛奇龄所论,其子及门人编录。毛氏详《仲氏易》条。此书第一卷为章世法所录,为奇龄关于《孟子》“不动心”章之讲稿;第二卷为其侄毛文辉所录,为奇龄所讲《论语问答》;第三卷为楼宅中所录《大学辨业》。《
五卷。宋蔡沈(1167-1230)撰。蔡沈字仲默,南宋建州建阳(今福建建阳)人。为著名易学家蔡元定之子,蔡渊、蔡沆之弟,隐居九峰,屡荐不仕,学者称九峰先生。少承父学,师事朱熹,颇得其传。蔡元定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