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亥夏上虞罗氏影印本)罗振玉辑。计宋拓汴学石经《周易》残字八行,内容为升卦九二至九三的爻辞及象辞。《尚书》五十九行,内容为《武成》、《洪范》之文。《诗经·小明》十六行。《礼记》之《檀弓》、《月令》、
一卷。清张恩霨撰。恩霨其人详见《论语论略》条。是书首有恩霨自序二首,题名为“阐要”,意在与注疏家逐字解释不同。大意为孔子《孝经》体用兼备,其要惟语曾子,曾子传孔子之道,故于《大学》以明其宗旨。其解释“
十六卷。明朱维陛撰。朱维陛,海盐(今属浙江)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主要以类编排了汉代滑稽文学家东方朔的事迹,凡自“列传”、“别传”、“外传”以及《琐语》、《神异经》、《十洲记》等书,该书都采摭进来。全
一篇。清成蓉镜撰。详见“释饭鬻”。
一卷。明张芹(生卒不详)撰。张芹,字文林,新淦(今江西省新干县)人,新淦是其试籍,实为峡江(江西省峡江县)人,明宏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右布政使,正直俭仆仁孝。《备遗录》记载明惠帝建文年间“靖
十三种,五十六卷。清张钧衡(详见《适园丛书初集》)。此丛书所收著作均为据宋元刊本影印,与刻本可相互补足。经部如宋岳珂《九经三传沿革例》一卷,于九经之外增加《公谷》、《春秋年表》。此书曾刊刻于《知不足斋
十二卷。《补遗》二卷。傅熊湘(1882-1930)撰。生平见《国文法》条。《钝安诗》的前十卷为作者亲手编订,其中,前八卷始于民国辛亥(1911年),迄于民国十三年(1924),为古今体诗,凡少时作品与
不分卷。清沈光瑀修,杨永宁纂。沈光瑀字念劬,浙江宁波人,顺治十二年(1655)举人、康熙九年(1670)任闻喜县知县。《闻喜县志续编》康熙十一年(1672)刻本。全书不分卷,计所续者,二十五类,分为:
三十卷。清黄本骥撰。黄本骥,详见《金石萃编补目》条。专门著书录墓志碑全文的,黄本骥是第一人。赵明诚《金石录》收墓志一百七十八篇,均不录碑文。黄氏有鉴于此,因而备录碑文,认为沧桑虽变,而陈人事迹犹能以文
一卷。清无名氏撰。此书不知作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极可能是某地方官根据民间治蝗经验编写成的。咸丰六年(1856)直隶一带出现蝗灾,清政府把原存的《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拿出付印,以应付蝗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