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
三卷。北齐颜之推(见《颜氏家训》)撰。历代史志均有著录。《崇文总目》小说家作《还冤志》三卷,《文献通考》、《直斋书录解题》作《北齐还冤志》,殆因旧本之首题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撰,遂误以冠于书名之上。《太
四卷。明李春芳撰。李春芳字石麓,江苏兴化人,生平事迹不详。该书为公案小说,记明代清官海瑞(刚峰)断案决狱之事。全书七十一回,每回演述一个故事,而以审案人海瑞贯串各篇。据历史记载,海瑞为官清正刚直,敢于
一卷。清徐一斋撰。徐氏名贯无考。此书是以七巧四图,集五、七言绝句诗一首,拈取每句一字绾合一图,每诗一首用图四。所集诗并不甚佳。拈字绾图也未能尽当。全书凡七言绝句三十五首,五言绝句五首,五七言两句者各二
清王伊编辑。是书专辑四书题论,自唐至清凡百篇,不分卷。始于愈韩颜子不贰过论,终于阙名乡原论,系从诸家文集录出。有就一书或一篇为题者,如中庸论,二孟总论,乡党论之类;有就一人一事为题者,如舜帝无为论,泰
二卷。清李寅撰。李寅字东崖,吴江人。该书采用王弼本,仅仅解释上下经。前面有康熙四十三年(1704)自序,说该书取法于朱熹《本义》,但语多庞杂,往往连《本义》的原旨一并丢掉了。《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十六卷。附《郑氏诗谱补亡》一卷。欧阳修(1007-1072)撰。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历任滁州太守、参知政事、兵部尚书等职。因批评朝政、参预
①三十卷,清金光祖修,莫庆元纂。金光祖,满洲人,生员,康熙十二年(1673)任两广总督。莫庆元,番禺学教谕。时朝廷诏谕各省州县纂修志乘,以备一统志采择。金光祖在其序中云:“部檄至两广,臣光祖适备员总督
十三卷。明姚咨撰。咨字舜容,又字潜坤,号茶梦主人,又号皇象山人,无锡(今属江苏)人,生卒事迹不详。喜藏书,每遇善本往往亲自缮写。有《潜坤集》。该书本为姚咨同乡邵宝所撰,然邵宝编撰未毕,故咨续成之。书中
见《郑长者书》。